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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4家单位限制建筑市场准入,13家单位被记不良记录

发布时间: 2020-05-20 19:09  关注度:1220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公平、诚信,日前,我市对2020年春节前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处罚。全市共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单位4家,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单位13家;全市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人员1人,通报批评人员3人。

淮安日报讯: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公平、诚信,日前,我市对2020年春节前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处罚。全市共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单位4家,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单位13家;全市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人员1人,通报批评人员3人。

“2019年,我市绝大部分施工企业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但也有极少数施工企业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制度,个别企业和劳务承包人还相互推卸责任,恶意制造矛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列举了其中一个案例。我市某房产开发的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由于项目部管理混乱,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公司相互推卸责任,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约700万元,涉及人数100多人,严重违反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不仅如此,2020年春节前,该劳务公司还煽动工人向总承包单位逼讨工程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在,这两家企业均被列入了‘黑名单’,不得在淮安市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相关规定,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南京祥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淮安市兴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荣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家施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属失信企业,未经解禁不得参加全市范围内工程招投标;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据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用工。

■通 讯 员 李 平 黄 静,融媒体记者 孙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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