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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两男子贪吃野味非法狩猎,结果获刑又赔偿

发布时间: 2020-07-07 09:09  关注度:1394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非法狩猎野生鸟类33只,5月26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某、安某二人犯非法狩猎案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连带赔偿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九千元,同时需要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并没收作案工具弹弓2把、钢珠35颗。

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非法狩猎野生鸟类33只,5月26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某、安某二人犯非法狩猎案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连带赔偿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九千元,同时需要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并没收作案工具弹弓2把、钢珠35颗。

2019年2月的一个晚上,郭某某、安某为解馋,相约去打点“小咕咕”(学名斑鸠)吃。两人趁着夜幕,驾车前往淮阴区徐溜镇等六处,使用皮弹弓、钢珠等工具,采用照明灯照鸟等方式,互相配合非法猎杀咕咕鸟。凌晨时分,当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两人,并当场将安某抓获,而郭某某侥幸逃脱。第二天早晨,郭某某经过家人劝说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相关部门鉴定,两人捕杀的33只鸟中有13只珠颈斑鸠、17只山斑鸠、3只乌鸫,其中山斑鸠、珠颈斑鸠属于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案件移送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经过分析研究,认为该案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便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做好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经查明,郭某某、安某明知咕咕鸟是野生保护动物,仍非法捕杀,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人的非法狩猎行为还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对该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此外,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环境资源保护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加强对辖区内非法狩猎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此提醒:保护生态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还会对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广大市民切莫为贪口福而以身试法。生态环境是大自然赠予人类的瑰宝,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供稿:高苏,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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