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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有新招——构建“1+N”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发布时间: 2020-09-29 08:27  关注度:1243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我市出台《淮安市安全生产“1+N”跨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淮安日报讯: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我市出台《淮安市安全生产“1+N”跨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搭建“1+N”专业化执法架构。“1”是市安委会下设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包含农业农村、电力、综合交通运输、工矿商贸、石油化工等11个领域,“N”是相应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协作配合的执法部门。安全生产“1+N”联合执法行动由专业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牵头部门针对执法重点领域和实际需要,确定联合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方案涉及发改、交通运输、应急、工信、住建、公安、消防等19个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将分散在各个领域的执法权限“拧”到一起,形成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合力。

建立“常态+专项”分级化启动机制。对某一领域涉及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行为,或者对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查处的违法行为,由各专业委员会或其委托的责任单位牵头,定期通过“双随机”系统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可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或者专项行动,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启动专项联合执法。遇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可及时开展联合执法。

开展“清单+方案”精细化联合执法。为厘清联合执法行动中各部门具体职责,方案制定了安全生产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对11个行业领域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协作执法部门、执法频次等事项,重点对各领域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共明确79条具体执法事项。在开展联合执法时,由专业委员会或其委托责任部门牵头,会同相关协作配合部门制定联合执法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对象、工作程序、保障支撑等要求,根据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工作。

■通讯员 王程远 安 涛,申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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