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淮安新闻 > 禽兽不如!淮安一12岁女孩多次遭亲生父亲强奸

禽兽不如!淮安一12岁女孩多次遭亲生父亲强奸

发布时间: 2021-03-03 15:41  关注度:22114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邵某在2015年与前妻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当时两个未成年子女(女儿丽丽12岁,儿子10岁)随邵某某生活。邵某离婚后未再组成家庭,多年来为满足性欲数十次对女儿丽丽实施强奸行为。年幼的丽丽讨厌父亲的行为,不愿意与父亲接近,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离婚后,淮安男子邵某(化姓)带着12岁的女儿丽丽(化名)与10岁的儿子生活,为满足自己私欲,邵某数十次对亲生女儿丽丽实施强奸。在淮安市淮安区法院联合淮安区妇联2日上午召开的“春雨家园——法护蓓蕾”新闻发布会上,这起案件得以披露,邵某终因强奸罪获刑十二年,邵某被判刑后,淮安区民政局向淮安区法院申请撤销邵某的监护权。

001.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邵某在2015年与前妻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当时两个未成年子女(女儿丽丽12岁,儿子10岁)随邵某某生活。邵某离婚后未再组成家庭,多年来为满足性欲数十次对女儿丽丽实施强奸行为。年幼的丽丽讨厌父亲的行为,不愿意与父亲接近,但不知道该怎么办。2018年7月4日晚,丽丽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案。邵某某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淮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处邵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该刑事判决已生效。

法院在审理邵某强奸案中了解到,刑事案发后,丽丽已辍学,其母亲已多年前再嫁到外地,与丽丽姐弟失去联系,经多方找寻,无法找寻到其母亲。丽丽两个姑姑均有自己家庭,无法顾及未成年的这姐弟,而大伯家与丽丽家在同村组,又是前后邻居,相对较为方便照顾到丽丽及其弟弟,实际上也是大伯在邵某事发后临时照顾着丽丽姐弟的生活。由于邵某性侵女儿,严重侵犯了女儿的权益。根据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邵某显然不宜再继续担任丽丽的监护人,丽丽的母亲也无从查找到下落,须通过法律途径为丽丽确定监护人。

公、检、法介入协调,淮安市淮安区民政局向淮安区法院申请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监护权,民政局提出,民政局已按政策为丽丽姐弟申请了困境儿童补助金1185元/人/月,基本能够维持二人的日常生活,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解决丽丽姐弟日常生活需成人照看问题。

淮安区法院征询了多方意见后依法撤销邵某监护权,由其兄代行监护权。淮安市淮安区民政局随即对丽丽落实经济补助,使丽丽的生活有基本的保障,解除生活经济来源的后顾之忧;丽丽本人对申请撤销邵某某对其的监护权也无异议,但已无心求学,打算早点学习谋生技能,尽快能离开目前的环境。

该案办结后,为保障丽丽的身体、心理健康成长,淮安区法院对丽丽一直坚持每个季度都随访联系一次,了解她的生活现状,耐心倾听其内心对现状、未来人生的想法;联系区妇联组织为她创造适合她的就业培训机会,有针对性地帮她;两年过去了,现丽丽已掌握缝纫技术,在外地打工。据淮安区法院法官介绍,这一案例对于正处于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有相当的警示作用,提醒女方当事人一定完善处理好子女尤其是女儿随谁生活问题,最大可能避免诱发象本案这样的恶劣事件。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或许为侵害事件要背负一生的阴影,强奸、乱伦成为周围人的谈资,反复伤害着受害人。如何帮助受害人脱离原生环境,在异地开始新生活是受害人开启新生活的重要一环,也是涉少案件法官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者们的一个有意义而又任重道远的课题。

来源:紫牛新闻、淮安区法院

声明:淮安114网(www.0517114.net)所刊载的新闻资讯均来源于互联网新闻网站,淮安114网不生产、不制造新闻,仅为淮安本地网民提供新闻索引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