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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3家超市,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1-10-25 19:01  关注度:1992评 论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导读:淮安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3家食品经营企业被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3家食品经营企业被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43、44期)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通告(2021年第42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季桥镇同心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冠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面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通告(2021年第43期)涉及淮安市涟水惠优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阴市澄北文博食品铺生产的调理五花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通告(2021年第44期)涉及淮安市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香江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新晟食品厂生产的脆锅巴(牛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对于淮安市淮安区季桥镇同心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冠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无蔗糖面包的行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较好且货值金额较小。根据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8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对于淮安市涟水惠优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阴市澄北文博食品铺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调理五花肉的行为,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货商淮安市美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打印件、销货清单复印件、成品检验报告照片打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7.3元,罚款411.6元的行政处罚。

3.对于淮安市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香江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新晟食品厂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脆锅巴(牛排味)的行为,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3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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