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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放弃社保,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发布时间: 2022-02-10 11:12  人气指数:2139  字号:[超大]  [中型]  [标准]  [小字]
导读: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履行的义务,并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由协商决定。因此,李某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是无效的。

入职时签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近日,李某就因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与公司发生了纠纷。

记者了解到,李某在某物流公司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他向公司出具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其内容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物流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李某工作一年后,在一次运送危险品的途中,他驾驶的车辆与一辆超载的客车相撞,李某受重伤。当时,交警部门认定客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后,李某向物流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认为,李某入职时自愿作出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一切后果由他本人承担,因此公司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所以公司不应当承担任何后果。

那么,李某单位的做法合理吗?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履行的义务,并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由协商决定。因此,李某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是无效的。

■通讯员 胡嵩 张蒙梦,融媒体记者 王夏禹;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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